首页 >> 新闻中心 >> 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疫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
2015年3月10日,《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质检系统3500多家机构分为公益类和经营类两类机构,到2020年基本完成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转企改制。
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公益类由政府举办、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或补助,以公益服务为目的。
经营类由市场配置资源,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存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两类机构功能定位不同。
公益类: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为重大国计民生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其它不宜由市场机制提供的服务;
经营类:提供社会化、商业性服务,承接政府购买的服务。
五种整合模式:行政划拨、授权经营、拆分归并、公共平台、整体改制。
质检系统三项重点任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整合;质量技术监督部整合;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整合。
质检系统6个整合示范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检验检测机构集聚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同城整合;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联盟整合;
要求质检系统各部门:统筹协调、打破部门垄断、行业壁垒、有序开放市场、转变监管方式;激发市场需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服务供给多元化;推进建立外部评价、约束机制、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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