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十大看點
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幹意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意見十大看點:
一:科技創新的核心位置
明確了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四個堅持”和一個目標:堅持需求導向、人才爲先、遵循規律、全面創新。
二:建立統一透明、有序規範的公平競爭環境
加強反壟斷執法,打破地方保護,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的規定和做法,“糾正地方政府不當補貼或利用行政權力限制、排除競爭的行爲,探索實施公平競爭的審查制度”。改革産業准入制度,破除限制新技術新産品新商業模式發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礙。
三:科技成果轉化重獎
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可以從現行<20%提高到≥50%。原則上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天使投資、資本市場助推
五:企業參與
吸收更多企業參與研究制定國家技術創新規劃、計劃、政策和標准,産業專家和企業家應占較大比例。
六:技術移民、全球引進
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在創辦科技型企業等創新活動方面,給予中國籍公民同等待遇。圍繞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進首席科學家等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
七:改進GDP核算方法,創新經營業績
加大技術創新考核比重。把創新驅動發展成效納入對地方領導幹部的考核範圍。
八:市場導向、普惠財稅
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和各類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調整創新決策和組織模式。提高普惠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堅持結構性減稅方向,逐步將國家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方式轉變爲以普惠性財稅政策爲主。
九:科研院所,改革轉制
“集團化”和“市場化”兩個重要方向。轉制科研院所,可組建成産業技術研發集團。引入社會資本或整體上市,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産業技術聯盟建設。
十:産學研,人才交流
科研人員經,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允許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和企業科技人才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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